實習即將結束,因為是新制的實習生,所以實習時沒有每月8000元可領~
外加需繳交4學分的實習學分費,實習半年後,領取『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4月1日再憑『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報考教師資格檢定考(教檢)
另讀花師的一年裡,有學生證,但不是學生身份...
既不能辦理學生平安保險,也不能拿學生證抵稅...
關於這點另外詳述....
1月20號台灣的小學統一為修業式,亦即寒假開始...
但花師卻連『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的消息也沒有,
16號寫信去『師資培育中心』(以下簡稱:師培中心)詢問~
信件如下:
................我寄信的內容...............................
來源: 帥氣小蟲蟲 <bugbug888@mail2000.com.tw>
收信: gd@sparc2.nhltc.edu.tw
日期: Mon, 16 Jan 2006 11:31:55 +0800 (CST)
標題: 關於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的問題
您好:
我是93日師資甲的班代,我們班對於『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煩請回信:
1.何時可以領取?
2.一定要本人到校領取嗎?
3.可否請花蓮的同學代領?或有其他的領取方式?
4.日師資甲是否還有人未交回實習成績?
麻煩給予解答,因為實習即將結束,二月即將報考叫檢,同學都很心急。
來信請回:bugbug888@mail2000.com.tw 賴昆宏
謝謝!
...............我寄信的內容,到這裡而以~...................
16號下午收信得到的回應如下:
...............我收到信的內容.............................
來源: 邱昭儒 <senorita@mail.nhlue.edu.tw>
收信: 范熾文 <fun5244@mail.nhlue.edu.tw>
日期: Mon, 16 Jan 2006 15:06:58 +0800
標題: 領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
現在正在實習的新制實習生注意了!(94/8-95/1實習者)
鑑於今年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提前報名,
本中心也提前作業各位同學的實習成績及印製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
領取時間:95/1/23~95/1/25 8:00-12:00及13:30-17:30
(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前來領取)
領取地點:師資培育中心 (五守樓三樓)
領取所需攜帶的證件:學生證(驗收後,我們將收回學生證)
不方便前來領取者,可請同學代領:學生證,委託書(委託書格式不限,要蓋本人章或簽名)
提醒您,花東幹線火車定位較難,各位同學可提早預定車票。
師培中心 敬上
--
國立花蓮教育大學
National Hualien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http://www.nhlue.edu.tw)
...............我收到信的內容,到這裡而以~...................
注意看一下標題,大概是時間的巧合,我早上11點寫信去問時,師培中心15點就已將政策回應給學生(所有進修部修課的學生)
反而沒針對我的標題回信,當時我並不以為意,直到後來才發現怪怪的...
於是我將訊息轉貼及轉寄應對方案給同學,因為先前答應要幫忙領取證書。
原文如下:
................我寄信的內容...............................
來源: 帥氣小蟲蟲 <bugbug888@mail2000.com.tw>
收信: (人太多省略...)
日期: Mon, 16 Jan 2006 21:22:56 +0800 (CST)
標題: 領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注意事項:
領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注意事項:
因為本人待在花蓮的時間有限,畢竟我不是花蓮人...
若有人要我幫忙領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
以下有些注意事項希望抽空看一下:
1.寄學生證及委託書給我~
委託書一定要簽名+蓋章~格式不限。
範本:
本人***就讀花蓮師範學院 93日師資甲班,因故未能至校領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
特委託 賴昆宏先生代為領取 特此文件,以資證明。
年 月 日 ***(簽名)
PS:我的學號:939040
2.最晚在禮拜三晚上一定要寄出!黑貓或大嘴鳥都可以~
若你週二(17號)早上能寄出,寄郵局的限掛就可以
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二段97號 吉安國小
賴昆宏 老師收
電話:0937598720
3.請另外在寫一張自己的住址、郵遞區號、姓名、電話的紙條給我,
雖然我有通訊錄,但我還是怕我為失手寫錯,
另外,我也怕郵差看不懂我的字...
因為回郵上次大哥已經給我全班的了,是掛號~
若你想用限掛,請自行補齊郵資~13元吧(好像~)
4.若不幸你看到這封信時已經是20號...住大家
那請你聯絡花蓮的同學,本人可能無法替各位服務~
別懷疑,若19號後寄來給我的~遺失我不負責喔!
5.若你寄出學生證,請寫信給我,或電話確認
bugbug888@mail2000.com.tw 0937598720
很快的就要實習結束~希望大家都能順利喔~
...............我寄信的內容,到這裡而以~...................
很有效率的再晚上9.30分寄出~
很有效率的9.40分即有來電詢問“學生證不見麼辦”!!
17號上午約10.10分左右親自到花師的師培中心中心詢問,
師培中心回答是:必須補辦,到進修部補辦,100元,進修部會給收據,再拿收據來領證書...
當時桌上都是『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大概要進行分類吧~
於是10.30分左右到進修部去詢問,一進去門口,說明來意後『我要問學生證補辦的事情』...
零小姐剛好在和師培中心的人講電話,於是我就等了5~6分鐘...邊聽對話...
於是我回學校後就些封信給學校的師培中心、進修部、林適胡老師、教務長的信箱
原文如下: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bug bug <bugbug888@gmail.com>
To: fun5244@mail.nhlue.edu.tw
Sent: Tue, 17 Jan 2006 16:06:13 +0800
Subject: 領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的同學的不平!
> 老師你好:
> 我是今年要領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的同學
> 由於前日收到師培中心的信件,來信寫到必須連同學生證繳回才能領取。
> 但是班上有些學生求。
> 前往進修部詢問的結果,是必須補辦一張,100元整,給收據,卻不會重作一張學生證,
> 憑收據到師培中心領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
>
> 雖然,遺失學生證是學生的失誤,但之前實習時並未說明學生證要交回
> 而且,學生證的在我們這屆等於是『實習學生證』,是不需繳回的。
> 另,令我覺得生氣的是,該職員竟然認為遺失學生證就應該給予懲罰,
> 並認為我們會留下學生證拿去做其他的用途,如,買學生票...
> 但學生證背後沒有蓋章,也失去效用。在說遺失補辦若在學期進行中有其必要性,
> 若學生有圖書館的欠書或其他行政未完成的事項,也絲毫沒有一項須要用的學生證的地方。 已經
為期末,為最後一週,真的有必要花100元補辦繳回嗎?
>
> 一個行政人員,應該是處理行政事項,讓事情能圓滿的處理,
> 而並非以責備的口氣與態度去對待學生,甚至以處罰學生的態度來看待這件事。
> 若真的需要補辦學生證,也請將程序完成,作一張學生證出來!
> 這100元相信應為行政支出而非罰金,若只給收據而未見學生證,是否有收費不實的嫌疑!
>
> 請為我們最後一屆師資班的學生著想,謝謝!
------- End of Original Message -------
晚上我就收到師培中心范老師的回信,原文如下:
---------- Original Message -----------
寄件者: 范熾文 <fun5244@mail.nhlue.edu.tw>
寄件者:: mail.nhlue.edu.tw
收件者: bug bug <bugbug888@gmail.com>
日期: 2006/1/17 下午 8:42
主旨: Re: 領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的同學的不平!
同學您好:
謝謝您的建言,學生證為進修部的規定.
懲罰字眼可能在傳達時有所誤解,尚請見諒.
為利參與檢定,還是請同學趕緊補辦後領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
謝謝.同學辛苦了.祝福檢定順利.
范老師敬上
--
國立花蓮教育大學
National Hualien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http://www.nhlue.edu.tw)
...............................好吧~..............................
原想“那還是乖乖的交100元好啦~已經有3位同學需要幫忙補辦了...”(第一天收到的委託書)
18號,師培中心回我『關於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的問題』的主旨的信~內容雷同,也不幸被我刪除...
19號,收到進修部的來信,如下:
........潘文富=進修推廣組組長、黃振榮=教務長、我=bugbug888.....
寄件者: 潘文富 <panwf@mail.nhlue.edu.tw>
寄件者:: mail.nhlue.edu.tw
收件者: bug bug <bugbug888@gmail.com>
副本: 黃振榮 <cjhuang@mail.nhlue.edu.tw>
日期: 2006/1/19 下午 3:09
主旨: Re: 領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的同學的不平!
回覆如附檔.
--
國立花蓮教育大學
National Hualien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http://www.nhlue.edu.tw)
...............沒誠意,只給附檔~開來看看~.....................
貴同學你好:
我們是進修推廣組的潘老師和林小姐,在此就你的問題做一回應與釐清,希望你能諒解:
1.領取證明書須繳回學生證,這並非本校特有之規定,其他各校均同。本校所有學生均須繳回學生證,始得領取證明書(或辦離校手續)。
2.凡是尚未完成實習之學生,均屬本校之在學生,未收回學生證,是為方便學生可繼續至圖書館借書或可享學生身分之一些優惠等之用。
3.收取學生證補辦工本費開給收據不製證,是為方便學生儘速領取證書,因如製作學生證一來須繳交相片一張、二來須三個工作天方可領取學生證,之後再繳回學生領取證明書,如此反而耽誤時間,才採取給收據不製學生證之權宜措施。請同學們諒解我們的一番心意,且一開收據,錢必入校庫。
4.為彌補貴同學之要求且修正原先之貪圖方便的錯誤作法,避免造成學生誤解,本組決定一切依規定辦理:請遺失學生證之同學提前至本校辦理補發學生證,請上網下載「學生證補發申請表」暨相片一張、工本費100元,至本校進修推廣組補辦,如不方便親自辦理,請備妥上述資料並附回郵信封乙個,本組辦妥,即回寄給你。
非常謝謝你的指正,讓我們有改進的機會,也祝福你實習順利 萬事如意
進修推廣組啟
..............看完覺得被耍了一道...............
要嘛你早點回信,要不你就依當初的作法收100塊了事...
疑點有以下:
1.並非全國大專院校均有收回學生證的作法。
2.當初實習時並未規定學生證要收回,也未說明,甚至返校座談前,有同學遺失打電話來補辦,學校行政人員說不用(可惜沒錄音...)
3.雖為學生身份,但去無學生身份的照料,連保險也沒有。
4.當初應該設想到學生返鄉實習,回校領取證書的困難,而非貪圖學校便利而行刁難學生之實
5.說好聽是彌補,但為何不能用其他的方式彌補,如只收30元或改由其他方式代領...
6.真的需要3個工作天嗎?太沒效率了吧!!
更好氣的是,今天我上學校的網站看到一則訊息......
單位:教務處
標題:95年1月完成半年實習之各師資班學生領取證明書應注意事項
時間:2006-01-17 14:11:10 (最新編修時間 2006-01-17 16:19:53)
一、將於 95.01 實習結束之中特班、國小師資班、幼教師資班、英語師資班及幼托專班
同學,請自即日回校歸還圖書館借書或罰款,再持學生證(學生證遺失者,請提前備妥一吋相片一張及工本費,先至本校進
修推廣組補辦,學生證補辦工作時間三天)於規定時間內至本校師培中心領取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及修畢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
二、師培中心於95.1.16公告發證時間如下:
領取時間:95/1/23~95/1/25 8:00-12:00及13:30-17:30(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前來領取)
領取地點:師資培育中心 (五守樓三樓)
領取所需攜帶的證件:學生證(驗收後,我們將收回學生證)
不方便前來領取者,可請同學代領:學生證,委託書(委託書格式不限,要蓋本人章或簽名)
三、未歸還圖書館及欠款學生名單如附件,請參閱。
四、未完成一、三項手續者,暫不發給證明書。
師培中心聯絡電話:03-8227106轉1308邱小姐
進修推廣組聯絡電話:03-8227106轉1316 林小姐
我寫信的時間:Tue, 17 Jan 2006 16:06:13 ,他公告的時間:(最新編修時間 2006-01-17 16:19:53)
看到就覺得有鬼~
真是沒效率又不知變通的單位~
看了真的是一肚子火!!
緊急通知需要補證的五名同學,讓他們可以趕快將要補證的手續辦好,不要耽誤到他們~
至少我學會一件事~
『勇於認錯,知錯能改,要把事情作的更好』
以後這種種勞民傷財的事不會在我的機構出現!

應該是不會出現啦 出現了就把他打死=.=|||
這個叫做官僚 名符其實的官僚
唉~師院是不是都那麼官僚呢? 記得我以前大學畢業時學生證也是遺失了 雖然也要繳個100元給學校拿張收據了事 但是處理起來的態度和方式感覺就和花師差很多 重點就是花師進修部的態度自始自終都令人很討厭 我覺得最後決定要交相片是來報復我們>.<
嘿嘿~ 事情還是會有後續發展的~ 我又受不了的寫了一封信去回應~ 不過我要等我們班補辦的學生證都到守時,再寫第二封去“讓他改進” 到時在PO再版上吧~